高點法律網首頁
我要訂閱 更新資料 歷期閱覽 法律電子報專區
律師階梯網來勝大陸司考特訓班/考衝班大陸學歷認證代辦服務

新聞評釋
重要新修法規

 
 
學員須知 班主任信箱
數位課程

 •應考須知
 •準備要領
 •考取經驗談
 •典試委員名單
 •歷年錄取率分析
 •考選部歷屆試題
  目前所在位置:考試區>>考情通覽>>國家考試>>觀護人
觀護人 ─ 應 考 須 知
 

類科 司法特考-觀護人

應考資格

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至55歲,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,得應本考試:

  1. 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(不限科系)。
  2. 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。
  3.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。

應試
科目

◎普通科目
  1. 法學知識及英文(包括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
  2. 國文(作文、公文與測驗)
◎專業科目
  1. 心理測驗及個案研究
  2. 少年事件處理法及保安處分執行法
  3. 觀護制度與犯罪學
  4. 社會工作概論
  5. 刑法刑事訴訟法
  6. 諮商與輔導

備註

  1. 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總平均成績不滿50分,均不予錄取。
  2. 應考人「患有小兒麻痺、四肢不全或其他身體畸形,致不能以自身獨立行走或以手執筆書寫情形者」,為體檢不合格。
  3. 本考試分二試舉行,第一試為筆試,第二試為個別口試,筆試成績佔90%,口試成績佔10%,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。但口試未達60分者,不予錄取。
考試日期
96 / 07 / 28 ∼ 96 / 07 / 30

歷年觀護人錄取統計

年度 報名人數 到考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率
95(司法特考) 407 246 23 62.73 9.35%
94 (第二試) 146 125 7 62.57 5.60%
93(第二試) 121 95 2 62.57 2.11%
92(第二試) 207 171 30 55.43 17.54%
91

未招考

90(第二試) 186 171 21 62.86 15.20%
89(第二試) 162 146 10 62.57 6.85%
88(第二試) 138 121 18 57.57 14.88%
87(第二試) 186 169 41 -- 61.14%
86(第二試) 444 322 29 60.31 9.63%

 




  建議您使用IE5.0以上版本,解析度為800X600 Hi color,以免失真。
本站內容未經授權,請勿複製或轉載
高點法律網
  (台北班)台北市開封街一段2號8樓•02-23115586(代表號)•license@mail.get.com.tw
(台中班)台中市復興路四段231-3號1樓•04-22298699(代表號)
  高點文教機構 | 高點研究所 | 高點法律網 | 高點網路書店 |
高點網路學院
  | 高點應用統計研習中心
建國文教機構 | 建國理工.生科所 |
建國醫科網 | 建國插大.轉學考 | 登峰美語機
來勝證照考試
| 來勝金融證照考 |
孔王會計師 | 來勝不動產 | 來勝社工師
人文教育學院 | 高上高普特考教師甄試/檢定高點人文教育所